各有关单位:
2016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现已开始接受申报,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所有项目申报必须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二、申报要求
(一) 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十二五”规划;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符合《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二)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较多数量专利成果(尤其是发明专利或获得国际PCT专利)的项目。
(三) 项目申报资料。项目申报必须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在申请时也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相关附件,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如申报单位已经建成的实验室,已发表的重要论文,相关的专利以及项目执行团队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证明等)。各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须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可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
(四) 经费预算。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
(五)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1.同一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六) 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项目如获得立项要确保申报书和合同书的内容、指标的一致性,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申报时间要求:
(一)已建立的帐号可仍用原帐号登陆省科技厅阳光政务系统进行申报,首次申报的申请人请将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申报项目类别等基本信息发电子邮件至cszhu@stu.edu.cn索取帐号密码,再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
(二)9月20日前,申请者登录系统(http://gdsf.gdstc.gov.cn/)填写《申请书》并提交;
(三)9月21日-30日:科研处审查、反馈修改意见;申请者修改后重新提交;
(四)10月9日前,审核通过的项目下载打印,提交纸质材料(含附件)一式两份。附件包括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原件、自筹经费承诺函原件(如有)等。
联系人:胡云翔 朱长盛
联系电话:86502813
科研处
2015年8月26
附件:申报指南.doc